中国会计报
不经意之间,又一项荣誉落到了财务部门头上。
近日,财政部发布《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这份由权威部门首次公开发布的内控调查报告提到,财务部门已成为最大的企业内控归口部门。这也就意味着,我国1300万会计人在完成自己正常的财务工作之外,还承担了企业内控体系的建设工作。
财务部门成为最大的企业内控归口部门背后,到底透露出哪些值得我们认真解读的信息呢?当前企业以“财务内控”为主?
在这份报告中,财政部除了关注到财务部成为最大的企业内控归口部门外,还特别注意到,在其他类中,填写审计部及负责审计职能的如内审考核部、稽核部的企业也很多,因此,审计部门被认为是除财务部以外的第二大内控归口部门。这一方面表明企业的内控以“财务内控”为主体,另一方面也表明现在企业中还较少成立专门的内控部门或者风险管理部门。
“我们成立了内部控制办公室,原来最早的时候是设在财务部。”作为我国最早进行内部控制建设者之一的中国石化集团(下称“中石化”)内控管理处处长方春生表示。
为什么要成立一个内控办公室呢?“内部控制不可能是由哪一个部门就可以干好的事情,既然是一个部门干不好,我们在做这项事情的时候就应该有联合的工作机制,所以我们成立了内控办公室。”方春生进一步介绍道,内控办公室实际上是一个联合工作机制,内控办公室成员来自财务部、人事部、信息部、法律部等,编制是10个人。
“我觉得组织机构非常必要,这是做内控工作的组织保障。尤其还有很必要的一点,要配备内控的专职人员。我们中石化内控人员116人,如果加上兼职的大概有1000多人。”方春生亲身感受到,如果哪个单位有编制的人员,那么这个单位内控做得就好一些,如果没有编制,那么这个单位的内控工作就做得差一点。
事实上,财政部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行业合规性监管要求较高和风险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其内部控制呈“全面管理内控”的特征;反之,若仅仅是为了满足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则以“财务内控”为主。这一点也正好印合了证监会于2010年12月31日发布的[2010]37号公告,即要求上市公司在2010年年报中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信息。
内控切入点捧出财务部
“与美国的《萨班斯法案》要求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在自我评价报告上签字不同,我们国家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中,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责任赋予了公司的治理层及董事会,而不是管理层。因此,企业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要非常清楚评价的主体是公司的董事会而不是管理层,更不是具体实施评价工作的某个部门。”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贾文勤说。
尽管董事会承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责任,但并不是说所有的评价工作都要由董事会亲自来完成。
“董事会可以根据情况授权管理层以及指定的部门来协助开展自我评价。”贾文勤指出。
据贾文勤介绍,考虑到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监管部门在制定2011年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方案时提出了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切入点的指导思想,即上市公司在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时,不要求一开始就把面铺得太宽,而是首先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入手,以满足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目标为基本要求,在这一目标达成的基础上,再逐步扩展到企业战略、运营等其他几个目标领域。
而正是这种以财务报告内控为切入点的指导思想,让财务部成为我国企业在内控建设过程中执行部门的首选。对此,贾文勤强调道,内部控制评价的责任在董事会,评价工作的执行部门只是通过自己的工作为董事会最终作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而不能代替董事会作出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判断。
内控归口部门应不断变化
“内部控制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有阶段性的,我个人觉得内部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基础内控、管理内控和价值内控。一个企业开始做内控的时候,不管是不是按照五个目标来做,最后表现出来的肯定有一个侧重,一开始基础内控是跟财务报告有关系。我建议还没做过这项工作的企业,开始先做财务报告的控制,由财务部门牵头,等做到一定程度了,就应延伸到经营、采购、销售、投资等等这些领域。”方春生表示。据了解,中石化内部控制办公室在2010年以前设置在财务部,到了2010年以后,其职能已经逐渐转移到企业管理部。
天津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时振娟认为,内控归口部门应该有2个独立的部门,一个是监督执行审计的部门,一个是内控建设部门。
“内控建设部门应该对集团或者是公司内控的规划、内控的执行、持续的改进等方面进行推动。而评价内控建设的合理与否、执行程度如何则需要另外一个独立的部门,那就是审计部门。”时振娟如此介绍其内控归口部门的分工。
“在初期的时候,可以让内控建设部门的工作多一些,建设完了之后,审计部门就应该介入了。这才是一个完善的体系。”时振娟最后如是说。